有威胁生命和公共安全的危险突发事件,如执行紧急任务需要闯红灯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紧急送孕妇去医院需要闯红灯的公民私人机动车等。这时,闯红灯的机动车不应该受到处罚。
闯红灯后,有证据表明有紧急行为必须闯红灯。您可以向车管所查询并删除记录。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或者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的违法信息,经核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消除: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的;
(二)盗窃、抢劫机动车期间;
(三)有证据证明是因救助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
(四)现场已由交警处理;
(5)交通信号指示不一致造成的;
(六)违法行为记录未清晰、准确反映机动车类型、号牌、外观特征以及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事实的;
(7)机动车号牌记载信息有误;
(八)因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非法机动车号牌,导致合法机动车被记录在案的;
(九)其他应当消除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