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大货4年被查(无证驾驶被抓)

时间:2023-08-11人气:作者:佚名

无证驾大货4年被查(无证驾驶被抓)

无证驾大货4年被查

张这个大货无证驾驶了4年。

辽宁的张从来没有考过驾照,但他开着一辆重型半挂车拉货已经四年了。今日被城阳交警依法查处,张被城阳警方行政拘留十五日。

3月29日7时40分,城阳交警大队夏庄中队民警在黑龙江路赵红路路口执勤时,一辆载有廖K3216**的重型半挂车正沿黑龙江路南北向行驶至与赵红路口。当执勤民警检查该车时,司机张说他有驾驶证,但忘记带了。随后,民警在网上搜索发现,张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民警依法扣押车辆,并出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证》和《关于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通知》。民警将张带到夏庄中队进行处理。

  据了解,驾驶人张某,男,今年39岁,家住辽宁省,平时从事大货车跑长途拉货。2006年张某买了一辆重型半挂车跑长途,张某明知自己从未到公安机关考取机动车驾驶证,但是,他铤而走险,连续开了4年车。买车以前张某跟着朋友押车,逐渐学会了驾车技术,这次张某驾驶车辆由辽宁去青岛市拉货,途径黑龙江路赵红路口时,被执勤民警查获,刚开始,张某百般抵赖称自己有驾照,忘记带了,后经民警上网查询没有张某驾照档案,在证据面前,张某对4年来无证驾车的事实供认不讳,城阳警方对张某依法进行了处理。

无证驾驶包含哪一些情况

无证驾驶包含哪些内容?“无证驾驶”包括下列情形: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

2.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

三、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的;

四、通过非法程序取得驾驶证的;

5.驾驶无有效驾驶证的机动车的;

六、在一定期限内,丧失驾驶、营运机动车资格的驾驶人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七、驾驶车辆与驾驶证不符的。

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发布的《关于理解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法律规定的函的答复》,第一条明确指出,驾驶与驾驶证允许的驾驶类型不一致的机动车,在性质上应当属于无证驾驶;在适用处罚方面,根据同等处罚原则,对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处罚可以适当从轻处罚。

《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暂扣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机动车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以超过规定时速50%的速度行驶的;(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改动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不听劝阻,造成严重交通拥堵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

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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