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车辆报废补贴申领材料及流程 运城车辆报废补贴标准

时间:2023-07-09人气:作者:未知

运城车辆报废补贴申领材料及流程 运城车辆报废补贴标准

运城车辆报废补贴申领材料及流程

对于运城车辆报废补贴申领材料及流程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申领材料:

1、《2014年老旧车辆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一式四份),下载网址:http://bfqc.scjss.mofcom.gov.cn/(老旧车辆报废更新信息管理系统“文件下载”栏目);

2、《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三联)原件;

3、报废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或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

4、更新车辆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退回,复印件留存);

5、《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退回,复印件留存);

6、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退回,复印件留存);

7、与车主同名的个人建设银行活期储蓄账户存折(储蓄卡)或单位账户开户证复印件(车属于个人的,提供个人活期储蓄账户存折或储蓄卡复印件,车属于单位的,提供单位账户开户证复印件)。

申领流程:

1、各区(县)商务委负责接收车主提交的申请材料,通过“老旧车辆报废更新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审核车辆信息,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加盖公章后送区(县)财政局。

2、各区(县)财政局对车辆信息审核无误后,加盖公章,送区(县)商务委。

3、各区(县)商务委将《2014年老旧车辆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一式两份)报市商务委,市商务委汇总后送市财政局。

4、市财政局复审后,按国库直接支付程序向未享受本市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补贴的车主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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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车辆报废年限

对于运城车辆报废年限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1.出租车(小、微型)8年

2.旅游、公路客运车(大型、中型)15年

3.非营运的大、中型汽车20年

4.微型载货汽车12年

5.重、中、轻型载货汽车15年

6.半挂牵引车15年

7.非营运的小、微型汽车无使用年限。超过15年以后每年必须检验2次,检验不通过的,强制报废。

非营运客车:九座以下(含)15年;九座以上10年

旅游客车:10年

营运(非出租)客车:10年

20座以上出租车:8年

轻货、大货:10年

微型货车、19座以下出租车:8年

带拖挂货车、矿山作业车:8年

吊车、消防车、钻探车等专用车:10年

大中型拖拉机:15年

三轮农用和单缸四轮农用:6年

多缸四轮农用:9年

正三轮摩托:7-9年

其它摩托:8-10年

右置方向盘、右改左车:10年

其它汽车:10年

1、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不需要审批,经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20年的,从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2、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但可延长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10年。延缓报废使用的旅游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4次;延缓报废使用的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15年的,从第16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3、营运大客车的使用年限调整为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延缓报废使用不超过4年:延长使用期间每年定期检验4次。

4、上述车辆定期检验时,一个检验周期连续3次检验都不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规定的[1],收回号牌和行驶证,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后,不得办理注册登记和转籍过户登记。

5、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转为营运车辆一律按营运车辆的规定年限(8年)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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