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或者传统的标志一般设计较复杂,融入了很多元素,效果也具有较强的古典风。在经过长期的实践应用后,一些标志不断衍变、凝练,经历了长期的发展历程,越来越融入于现代设计和应用中。
VI设计中标志设计要求
标志设计既是象征企业额、机构或者个人的浓缩形象,既要符合设计主体本身的性质,也要适应后期制作的要求,力求准确传达信息并降低后期制作的难度。标志在构想设计时就应考虑到后期制作的要求,并结合设计主体的性质对标志的视觉形象进行设计制作,通过不同的设计手法对标志形象进行凝练简化,以突出表现标志形象的造型特征,增强其视觉性和识别性。
造型简单
外观造型的构思设计不仅要符合设计主体的性质特征,还要再美学上体现符号图形的艺术美观。简单的造型是形象的浓缩,不仅包含了企业的信息,还能对这些信息进行阐释。简单的外观造型有利于标志形象的突出,给人以凝练的简约感,容易识别和记忆。
视觉醒目
标志醒目的视觉形象包含的不仅是外观形状的醒目效果,也有应用色彩的醒目效果。醒目的标志形象能够在应用环境中迅速脱颖而出并被受众所察觉。在设计标识形象时,为了突出其醒目的视觉效果,使用富有视觉冲击力的几何图形可以强化标志的外观,而使用饱和度较高的颜色或者对比较为强烈的颜色组合可以子啊其造型外观基础上强化视觉张力。
适应各种尺寸
标志图形的设计需要考虑到细节部分对于后期制作的效果展示,过多的细节容易导致制作时的细节识别性不突出,且不利于快速树立其鲜明的形象特征。设计师在设计标志图形时,需要看到图形整体的效果在不同环境下的应用是否合理。标志图形在应用时可大可小,收放自如的表现同样可以很好的体现其整体感。例如一些标志图形在放大时可清洗地勘到其细节质感,但在缩小至一定程度后,完全表现不出细节的区域,这样就使这些细节显得多余,且不能良好地体现出标志形象的特征。
准确传达信息
标志所代表的是设计主体的形象,因此包含的信息应与设计主体有密切的关系,能够充分体现出设计主体的性质特征,以更好地树立其形象,在构思设计时,可结合设计主体的相关特征进行突出表现,以浓缩提炼的手法加以美化,在准确传达设计主体的相关信息的同时,也使其形象艺术化、概念化。
具有鲜明特征
鲜明的形象特征有利于加深标志图形在受众心中的印象,并增强其视觉识别性和记忆性。
标志形象在外观形象上采用独具个性的造型及颜色,可增强形象的视觉张力。独特的造型赋予其个性鲜明的形象特征,并容易被受众记住,这样就能快速树立其企业的形象。
避免过于特殊的设计
特殊的设计有利于展示标志形象的特殊质感,但是过于反复或者特殊的制作手法可能导致后期制作的高难度。例如过多的细节设计或者采用特殊的制作材料等等。在后期制作时,收到制作工艺的限制,标志图形的细节制作可能会有写难度,因此在前期设计时就应考虑到后期执着,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