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汽车资格券和汽车消费券是什么关系?怎样领到消费券?
参与本次活动必须领取资格券,完成资格券核销后提交相关购车材料才能申请汽车消费券。引入资格券主要是因为活动资金数额已固定,为了避免活动期间内,有些消费者完成了购车交易,因资金用完无法领取到汽车消费券,形成心理预期落差。
领取的资格券应与购买的汽车类型(新能源/燃油)和销售价格档位相对应,且资格券领取人和汽车消费券申请人必须为同一人,否则汽车消费券申请将不能通过审核。其中报废机动车购置新车的不区分车型和销售价格,统一领取“报废购新”资格券。用户核销资格券后,活动期间不能再次领取使用。
每轮次资格券不完全对应购车日期,即2月10日至3月30日领取、核销资格券的,可用于申请2023年1月17日至2023年6月30日签订购车合同、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完成车辆上牌(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并提交符合条件申请材料的汽车消费券。
消费者领取到对应资格券后,到店使用云闪付App绑定的银行卡刷卡支付最低10000元,或者刷卡支付完成全部购车款,以便签购单打印核销标记。对于零首付贷款和领取资格券前已完成购车交易,核销资格券时无需消费者实际付款的,可由消费者先付款最低10000元获取资格券核销凭证后,由车企采取退还消费者现金或转账等方式退款,不可在受理设备上直接撤销交易或操作退款,否则资格券作废,无法获得申请汽车消费券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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