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生态环境局与市气象局会商,预计1月23日起我市气象条件逐步改善。按照《自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规定,经研究,决定于2022年1月23日零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
从2022年1月23日零时起同步解除限行管制措施
限行要求
一、在全市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下,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特种车辆外,采取小型汽车尾号限行(含临时号牌),周一限行1和6、周二限行2和7、周三限行3和8、周四限行4和9、周五限行5和0,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小型汽车尾号限行区域与货运车禁行区域相同,以货运车禁止通行标志设置的区域范围为准。
小型汽车尾号限行时段为每日7时至20时。
倡议性减排措施
1.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冬天可适当将空调调低1-2°C。
2.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合理增加城市主干道的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频次和营运时间。
3.倡导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污染物排放;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
4. 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 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