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山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年第2号

社会热点2022-04-01 15:20:25未知

仓山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年第2号)

  3月17日上午,福州市仓山区在对泉州来(返)榕人员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主动筛查中,发现1人初筛阳性,经福州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目前,该阳性人员已转至指定地点集中隔离管理。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切实保障市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2022年3月17日起,在仓山区盖山镇划定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封控区

  将仓山区盖山镇红农社区潘宅67号为中心,四周邻近33座房屋区域划分为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的封控措施。

  二、管控区

  将仓山区盖山镇西至齐安路,南侧从齐安路山道公交站进村道东行,北侧从国艺花鸟市场C门对面村道东行,在劝善庵交汇区域划为管控区,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的管控措施。

  三、防范区

  将仓山区盖山镇全域划定为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疫情期间,广大市民要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如发现与已公布的无症状感染者轨迹有时空交集的,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或单位报告,配合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措施。对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联系电话:0591-83445666。

  附主要轨迹:

  朱某某,男,57岁,现住址:仓山区盖山镇红农社区潘宅67号-2,职业:泥水工。

  3月13日,9:40,从泉州丰泽渌美乘坐G1688次动车返仓,在动车上除进食外均佩戴口罩。10:52,到达福州火车南站,后乘坐出租车到租住地,到家后下楼在路口沙县小吃店就餐,随后返回家中,当天未再出门。

  3月14日,9:00,骑电动车到福州市第二医院接种疫苗,期间均佩戴口罩。12:26,于租住处附近的兴旺超市购物,滞留约5分钟,随后返回住处未出门。

  3月15日,10:15,到租住处附近巫氏客家肠粉店就餐,10分钟后返回租住处,未再外出。

  3月16日,8:00,骑电动车到福州阳岐路艾迪康医学检验所核酸采样点采样。11:00,骑电动车返回租住处,期间佩戴口罩。

  3月16日,16:00,陪同朋友再次前往福州阳岐路艾迪康医学检验所采样点采样。17:00,自行返回租住处,返回后无外出,期间均佩戴口罩。

福州市仓山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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