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琼中新增1例无症状感染者
发布时间:3月11日
2022年3月11日,我县在省外来琼人员主动检测中检出1例新冠病毒阳性,经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县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处置,对相关风险人员落实隔离管控、相关场所落实消毒等措施。省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和专家第一时间赶抵现场指导处置工作。目前,该人员已转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初步流调结果显示,该人员活动轨迹:
3月8日约9时乘坐海航HU7320航班前往海口美兰机场,约13时出机场乘坐私家车来琼中,约16时到琼中永和酒店,入住后未外出。
3月9日约6时乘坐私家车到百花岭进行拍摄,一直工作到16:30乘坐私家车去县医院做核酸检测,约18时返回永和酒店,晚餐在房间订的外卖,晚餐后未外出。
3月10日约7时乘坐私家车到百花岭进行拍摄,并进行核酸采样,一直工作到约20时坐私家车返回永和酒店,晚餐订的外卖,晚餐后未外出。
3月11日9时初筛结果呈阳性,立即转送至县人民医院隔离治疗。经复核检测结果为阳性,省临床专家组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的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要继续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保持高度防护意识,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距离等防控措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进出公共场所自觉配合体温测量、健康码查验等疫情防控工作,尽早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如与该无症状感染者有相同时间、相同轨迹人员,立即向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报告(联系电话:0898-86221586),配合落实相关疫情管控措施,如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流涕、咽痛、味觉嗅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请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前往发热门诊(诊室)就诊,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