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招聘辅导员 共计10名

社会热点2022-03-30 09:11:57佚名

  一、招聘条件

  招聘岗位信息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自2021年7月3日起,至2021年7月20日17:00。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主页“诚聘英才”栏目“招聘网”提交应聘材料。

  1、填报“基本信息”、“工作经历”、“学习经历”及“获奖信息”等。

  2、学历及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生干部或兼职辅导员任职证明(须由所在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盖章)、各类专业技术考试证书及获奖证书的扫描件(pdf格式)。

  3、其他可以证明个人专业水平及能力的材料。

  4、相关证明材料打包至压缩文件,以附件上传(文件标题请标注:岗位编号+姓名)。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已录用的,学院则解除劳动关系。

  (三)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凡符合招聘条件者均可报名。

  2、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直系亲属关系或近姻亲关系,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者,须在《应聘报名表》“其他须说明事项或要求”一栏如实填写。

  3、应聘者须按要求填写表格,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已录用的,学院则解除劳动关系。

  三、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组织人事处与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笔试名单。

  (二)考核方式

  考试方式为:①笔试(含心理测试);②面试。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方向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与能力等相关内容,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3、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岗位意识、胜任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三)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及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以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公告形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视为主动放弃资格。

  (四)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本次招聘工作。

  四、录用

  (一)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政审。学院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三)根据政审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四)公示无异议后,学院于2021年9月统一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五)本次录取采用递补机制。即体检、政审过程中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按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待遇

  (一)录用人员与学院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省市和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二)录用人员社会保险、公积金按照丹阳市相关政策规定办理。

  六、政策咨询电话:

  联系人:周老师

  咨询电话:0511-88150079

  附件:辅导员招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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