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2022年重污染天气期间临时交通管制实施区域

社会热点2022-03-30 06:13:41佚名

  2022年1月31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发布《》:

  为加强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等有关规定,遇重污染天气时,市政府将对中重型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采取临时性管制措施。

  【实施区域】

  本市行政区域。

  违反此通告的,由公安、交通运输、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处理。

本文标签: ,大气污染  ,山东省  ,道路  ,区域  ,青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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