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复印流动人员档案材料流程(附咨询电话)

社会热点2022-03-30 00:30:23佚名

  借阅(复印)流动人员档案材料

  一、事项编码

  借阅(复印)流动人员档案材料

  二、适用范围

  在本中心办理存档后,因工作需要,复印或借用档案中的有关材料(复印或借用材料包括报到证、成绩表、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入伍、退伍、入党志愿书等)借用党组织材料时须有接收材料党支部出具的调档函。

  三、事项类别

  公共服务

  四、设立依据

  《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五、受理机构

  银川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六、决定机构

  中共银川市委人才工作局

  七、办理条件:

  已在本中心办理存档的流动人员

  八、申请材料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文件、物品)送交办理窗口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版

特定要求

1

存档合同

原件或复印件

1份

纸质或电子版

2

身份证

原件

1份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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