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县防疫要求
一、主动报备。2月26日以来有上海旅居史人员及3月8日以来有与琼中县感染者有过接触史或活动轨迹有交集、重合的人员,必须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居(村)委会报告,以上人员最近一次核酸超过48小时的,请前往核酸检测采样点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居家等待结果。
二、尽快接种。请符合接种条件的3-11岁和60岁及以上等重点人群,尽快配合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和加强免疫工作,共同构建陵水县免疫屏障。
三、做好防护。请自觉做好个人健康防护,继续坚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餐、用公筷。
四、及时就医。如有出现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陵水县人民医院、陵水县第二人民医院)就诊排查,如实告知医生流行病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
五、核酸检测单位:1、陵水县人民医院(联系电话13389893912,24小时提供核酸检测采样),2、陵水县第二人民医院(联系电话32316120),由于目前政策变更频繁,如遇到问题请拨打陵水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咨询电话089883323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