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冠病毒核酸混采检测价格的补充通知
各设区市医保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相关公立医疗机构:
为更好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进一步提升新冠病毒核酸混采检测能力,按照新冠病毒核酸混采检测技术规范,经研究,现对20合1新冠病毒核酸混采检测价格补充通知如下:
一、新冠病毒核酸20合1混采检测价格为每人次8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及医保属性详见附件。
二、各相关公立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新冠病毒核酸混采检测技术规范,落实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政策,做好项目价格公示工作。各设区市医疗保障部门要做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信息更新工作,规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行为。
三、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项目为疫情期间临时收费政策,疫情结束后自行废止。本通知自2022年3月15日起执行,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对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各有关单位及时向医疗保障部门反馈。
附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表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