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疾控中秋、国庆出行提醒

社会热点2022-03-28 18:07:46佚名

  (一)坚持非必要不出境;非必要不去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城市。市外来渝返渝人员请及时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或所在单位报告,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二)坚持做好个人防护。出行前,可在国务院网站专栏(bmfw.www.gov.cn/yqfxdjcx/risk.html)、手机应用程序“国务院客户端”或微信小程序等实时查询,了解各地新冠疫情风险等级和相关规定。提前准备好充足的口罩、手消毒液等个人防护用品。

  旅行时,要遵守旅游景区预约、限流规定,错时错峰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公共场合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注意手卫生,与他人保持安全社交距离,配合做好“测温、验码”。避免到人群聚集、空间密闭、通风较差的场所。

  (三)出行途中如出现发热(≥37.3℃)、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立即终止行程,正确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医院就诊,就医过程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旅行归来,要继续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前述症状,要正确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医院就诊,主动告知医生自己的旅居史。

  (五)符合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条件的市民要主动接种疫苗,做到“应接尽接”;未完成后续针剂接种的,不要因外出旅行影响接种。

本文标签: ,口罩  ,国务院  ,主动  ,消毒液  ,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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