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免清明节期间因人员聚集祭扫引发疫情传播风险,保护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2022年清明节期间祭扫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即日起,全市各殡仪馆、公墓、怀念堂(骨灰堂)等殡葬服务场所,暂停市民现场祭扫活动;暂停组织集体性海葬、树葬等生态安葬活动。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二、禁止在森林、林地、城市绿地、道路、广场、居民区及其他公共场所焚烧或者抛撒丧葬祭奠物品。
三、倡导通过家庭追思、网络祭扫等方式寄托哀思、缅怀故人。市民可登录青岛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网站、青岛殡葬96444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祭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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