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区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附举报电话)
2021年以来,按照市、区关于禁放工作指示精神,区烟花办起草了《关于本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已在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区政府已于11月10日对外发布通告,在全区范围内实行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不再设立烟花爆竹销售点。
首善之区,文明北京。讲政治、顾大局、重礼仪、守法纪是首都市民优良传统,区政府烟花办感谢您一直以来的大力支持与理解配合。
为了蓝天更长久、空气更清新,请自觉遵守法规。让我们携手,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践行北京精神,健康环保过节,以实际行动凝聚保护环境的正能量,做北京蓝天的建设者、受益者。
为了生活更安宁、环境更宜居,请带头遵守法规。让我们携手,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主动协助政府开展宣传,自觉参与社区禁放看护;不放烟花爆竹,少些噪音扰民和烟花碎屑,多些时间陪伴亲人,也让环卫工人能回家团圆过年,做传播文明风尚的践行者、志愿者。
为了亲人更安全、社会更有序,请主动遵守法规。让我们携手,从严守禁放规定和自觉清除隐患做起,从劝阻违规燃放和举报身边违法做起,共建安全城市、共享城市安全。区政府烟花办鼓励您积极举报非法生产、运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将按照“每箱20元,最高2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
举报电话:110或010-65302001,010-65005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