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内流动人员就业,缴费年限互认吗

社会热点2022-03-28 09:13:39未知

  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流动就业在省内跨统筹地区转移职工医保关系的参保人员,如从南京转到苏州的,苏州医保部门对参保人员在南京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实行互认,并累计计算

  拓展阅读:南京灵活就业参保个人如何获取各类权益记录单?

  1、本人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通过市、区、部分街道经办机构自助查询机进行打印;

  2、个人注册并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可打印全省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相关权益记录单;个人注册并登录南京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可打印医疗、生育保险相关权益记录单。

  3、个人注册并登录江苏智慧人社APP可打印全省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相关权益记录单;个人注册并登录我的南京APP可打印医疗、生育保险相关权益记录单。

  4、以上三种方式均无法获取权益记录单的人员,可凭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在市、区经办机构柜台查询打印。

本文标签: ,南京  ,权益  ,年限  ,参保  ,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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