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课后服务费是多少?
一、收费标准
城区:70元/生月;农村:60元/生月。
二、相关要求
(一)坚持自愿原则。各中小学校要事先征求家长意见,告知服务事项,引导学生自愿参加课后服务,向自愿参加校内课后服务的中小学生家长收取课后服务费,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要求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课后服务费按国家、省有关规定减免。
(二)保证服务时间、丰富服务内容。学校周一到周五都要提供课后服务,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我州国家机关正常下班时间。课后服务内容和方式由学校会同家委会协商确定。一方面应指导学生完成作业,不得上新课、补课、进行文化考试、测评;另一方面应组织学生参加科普、文艺、兴趣小组、社团等活动。
(三)按学期收费,不得跨学期预收。校内课后服务费原则上按学期(每学期按45个月计算)收取,学期末按日结算,一期一结,多退少补,放假前全部清算总结,不得结余、结转。学生如因故休学、退学、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实际参加课后服务时间按天确定退费额度。
(四)严格课后服务费管理。课后服务收费要纳入学校预算管理,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及课后服务过程中发生的直接耗材支出,不得用于水电费、校内场地使用费等其他公用支出。在执行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收费情况,按程序调整支出预算,及时安排使用,并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以及相关部门检查。
(五)教育行政部门要规范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行为,指导学校具体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落实“一校一案”。严禁各学校借机组织开展学科性集中教学活动,严禁以辅差培优等名义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体补课,严禁借课后服务收费之机,将学校原提供日常服务纳入收费范围。
三、执行时间
本收费标准自2022年春季学期开始执行,试行期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