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商务局关于全面恢复举办展览活动的通知
各相关区县(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各会展企业、会展场馆:
为充分发挥会展业对区域经济的强力拉动作用,尤其是对住宿、餐饮、旅游等关联产业的高效带动作用,进一步提振全市发展信心,带动各市场主体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迅速恢复,促进全市经济稳定增长,经与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沟通,拟定自2023年2月1日起,我市全面恢复举办各类展会活动。展会举办期间,各会展企业、会展场馆要按照新时期新阶段国家、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抓好落实,确保全市各类展会活动安全有序。
济南市商务局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