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县关于调整疫情风险区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研判,决定将微山县以下区域降为低风险区(6个):
夏镇街道农商物流园(蔬菜大棚)第9-10号摊位、夏镇街道明湖国际15号楼2单元、夏镇街道悦达广场4号楼2单元、夏镇街道城后村滕瑞巷10号;鲁桥镇鲁桥六村福兴南路西区663号;两城镇三村西坡路4号。
低风险区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注意做好个人防护,避免聚集。请广大居民增强防范意识,遵守防疫规定,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筑牢群防群控、联防联控防线。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微山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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