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022年天津市供暖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2022年3月14日24小时
开始供暖时间:
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障全市人民温暖过冬,按照《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和气象综合会商结果,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天津市2021-2022采暖期于2021年11月1日零时起正式供热,达标运行。全市各项供热准备工作已就绪,市区两级城市管理委、各供热企业已全面进入临战状态,全力做好今冬供热民生保障工作。
停止供暖时间:
为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障全市人民温暖过冬,按照《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和气象综合会商结果,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天津市2021-2022采暖期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24时。
各区、全市供热管理部门、各供热单位全力做好各项工作部署,确保延长供热期间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