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关于优化完善我省疫情防控政策措施的通知》解读问答:
按照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有关要求,阳性感染者可以自愿选择居家隔离或到医院集中隔离治疗。
什么情况下,需要去医院就诊?
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可通过自驾车、120救护车等方式,到医院就诊治疗:
(1)呼吸困难或气促。
(2)经药物治疗后体温仍高于38.5℃,超过3天。
(3)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且不能控制。
(4)儿童出现嗜睡、持续拒食、喂养困难、持续腹泻或呕吐等情况。
(5)孕妇出现头痛、头晕、心慌、憋气等症状,或出现腹痛、阴道出血或流液、胎动异常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