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1】关于划定泗水县疫情风险区域等级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现将我县划定高、低风险区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将泗河街道圣源新天地小区10号楼2单元、济河街道金冠阳光花园2号楼3单元、济河街道金冠阳光花园7号楼1单元、泗张镇东丰岭村沿张丰公路两侧40米范围划定为高风险区,泗水县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高风险区采取“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等疫情防控措施,高风险区溢出人员(12月1日至12月5日到过本次新增高风险区或在高风险区驻留的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报备。请广大市民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筑牢群防群控、联防联控防线。
本通告自2022年12月5日22时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泗水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5日
【通告1】泗水县关于调整疫情风险等级的通告
根据《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71号)及《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有关规定,结合泗水县疫情防控处置情况,经专家组综合研判,现将泗水县调整疫情风险等级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将泗水县泗河街道三发舜和家园南区14号楼、泗水县泗河街道三发舜和家园南区22号楼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泗水县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本通告自2022年12月6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泗水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5日
泗水县/济宁风险等级查询:点击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