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新增1例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的通告(2022年135号)
11月30日,我县在重点人群中筛查发现1例新冠肺炎病毒阳性感染者。目前该感染者已转运至龙山县定点救治医院,并对其密切接触者及其他风险人员进行追踪排查、流行病学调查和隔离管控。现将此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感染者:石某菊
11月24—25日
在华塘街道茶亭团结路23号家中未外出。
11月26日
9:49,在体育中心采样点核酸检测,其余时间未外出。
11月27日
全天未外出。
11月28日
15:47 ,到民安农贸市场购买裤子,后步行至新龙超市内购物;
16:26,在新龙超市门口乘坐龙山-来凤公交车(湘U11699D)回家,全程佩戴口罩。
11月29日
全天未外出。
11月30日
5:21,沿龙凤路-北正街-龙城中央,前往思源小学;
5:40,从思源小学后门进入学校食堂,从事洗菜、切菜工作;
8:19,在学校核酸检测;
13:30,下班步行途经湘龙百货、北正街,期间在北正街菜行一小前岔路口停留;
14:45,到家后未外出。
12月1日
3:18,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如与以上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地村(社区)或县疾控中心、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主动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措施。如有瞒报、迟报,一旦造成不良后果,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743-6234025
县疾控中心:0743-6223469
龙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