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市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11月30日16时起,将黄岛区长江路街道五台山路2056号昆仑山庄南区9号楼,薛家岛街道珠江路19号致幸福小区,珠海街道嘉富路1277号金茂悦·星云小区3号楼;胶州市中云街道锦州路656号西湖名苑小区9号楼,三里河街道双岭村,三里河街道香港路518号中央湖岸小区8号楼,阜安街道兖州路道路及道路两侧商铺(东至茶庵路、西至广州北路),九龙街道澳门路17号盛福花园1号楼划为高风险区。
特此通告。
青岛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图源: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