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规定,经研判,决定自2022年11月28日起,划定以下区域为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封控措施。
1.新华社区蓝山庭苑小区6号楼1单元。
2.新华社区自在城小区23号楼1单元。
3.新华社区京汉铂寓小区1号楼4单元。
4.新兴产业园英国宫小区五期19号楼1单元。
5.新兴产业园富力新城小区V012号楼2单元。
6.蒋辛屯镇潮北新城小区A25号楼5单元。
7.安平镇香汐小区12号楼。
自11月28日起,将以下地区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
1.新华社区兴业公寓小区4号楼4单元。
2.新华社区兴业公寓小区1号楼1单元。
3.新华社区潮白新村小区2号楼1单元。
4.新开社区晨汐小区12号楼2单元。
5.新开社区市场家园1号楼3单元。
6.新兴产业园香蒲屿小区4号楼2单元。
7.新兴产业园孔雀城温莎郡36号楼3单元。
8.安平镇紫藤堡小区B2区9号楼4单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