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交警在全市开展“僵尸车”集中清理整治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交通管理,规范道路停车秩序,有效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连日来,厦门交警在全市开展“僵尸车”集中清理整治工作。
“僵尸车”是指长时间占用公共道路及其两侧、停车场、住宅小区、绿化带等区域停放,长期无人维护和使用,存在外观残旧破损、灰尘遍布、轮胎干瘪、号牌缺失等一种或多种情形的机动车。
市民若发现此类违法行为,可拨打下列电话向各辖区交警大队举报,交警部门将及时查实并依法处置。
举报电话如下:
思明交警大队:0592-2511950,湖里交警大队:0592-5288300,集美交警大队:0592-6068449
海沧交警大队:0592-6051747,同安交警大队:0592-7133333,翔安交警大队:0592-7063110
交警提醒:
机动车持续占用道路停车泊位超过48小时的,构成超时占用停车泊位的违法行为,根据《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分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的罚款。
机动车停放者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指定的地点停放,所发生的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