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江城区关于调整疫情防控风险区域的通告
(11·18 -01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专家组研判,阳江市江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解除2个高风险区。现通告如下:
自11月18日13时起,解除以下2个高风险区域管控,由高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控措施,区域内人员离开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具体区域为:
一、城东街道翠湖东路五巷1-14号、16号、20号,翠湖东路3号及3号之一,碧湖二路23号、25号、27号、29号、29号之一、31号、33号、35号房屋;
二、城东街道丽湖雅庄C栋。
“解封”不能“解防”。请广大群众继续做好个人防护,养成科学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等良好卫生习惯。
感谢广大居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此通告。
阳江市江城区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