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云阳县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和《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划定及管控指南(2022年第一版)》规定,经专家研判、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决定于2022年11月24日起,将部分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具体如下:
一、调整为低风险区点位(6个)
双江街道:滨江大道2591号、2615号
双江街道:桂湾路桂香名城2期4号楼,双江街道桂湾路195号、197号、199号、201号、202号
双江街道:梨园社区桂花路15号
双江街道:紫荆路300号1单元、314号1单元
人和街道:凤岭村11组15号、凤岭村11组24号、凤岭村11组27号、凤岭村11组43号
双龙镇:三堂村4组
二、后续防疫措施
(一)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
(二)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和《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划定及管控指南(2022年第一版)》精神,根据疫情形势适时动态调整后续管控措施。未尽事宜,以云阳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