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县关于划定高风险区的通告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我县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规定,经南丰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研判,自2022年11月23日21时起,将南丰县以下32个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
以上区域按照高风险区标准,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防范措施;将南丰县除以上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划定为低风险区域,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请广大居民严格落实防控要求,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南丰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