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关于划定疫情防控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阳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15日3时起,对阳春市潭水镇划定如下风险区域:
一、以下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防控措施:潭水镇旗鼓村委会俄公塘村民小组38、39、40、41、42号房屋(具体以围蔽范围为准)。
以上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二、低风险区:除高风险区外潭水镇其他区域,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控措施,区域内人员离开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阳春市公布的疫情防控有关信息,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要及时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告知情况,外出就医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区域内居民如有需求,可致电如下24小时服务热线:
潭水镇:0662—7851208(生活保障),120(医疗保障),0662—7791426(心理服务热线);
阳春市24小时服务热线:0662—7727414。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建议广大居民群众非必要不离阳春,确需离阳春的,要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特此通告。
阳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