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券使用
1、优惠券有效期为票券到账后72小时,最晚到2022年12月31日23:59:59,逾期将无法使用。
2、到店消费结账时,请告知收银员参加市南区消费券活动,出示云闪付APP生成的“付款码”,收银员扫码完成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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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期内,用户登录云闪付APP首页-“区消费券”-“市南区”-“餐饮消费券”专区,领取30元、70元、100元市南区餐饮消费券,用户领券后72小时内有效,领到券的用户,可在消费券有效期内的每天6:00:00-23:59:59使用。最晚承兑时间不晚于2022年12月31日23:59:59,逾期失效。逾期未使用视为用户放弃优惠且已使用1次优惠次数,不予补发。
*每个自然周内(即每周一到周日为一个自然周),30元券最多可领用3张,70元券最多可领用2张,100元券最多可领用1张。领取后过期未使用,视为消耗1次领用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