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珠区关于划定风险区域的通告(广州海珠区关于划定风险区域的通告)

社会热点2022-11-21 17:58:17未知

广州海珠区关于划定风险区域的通告(广州海珠区关于划定风险区域的通告)

  海珠区关于划定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经专家组研判,海珠区划定风险区域如下:

  一、高风险区

  (一)赤岗街道

  1.新港西路208号大院之一、之二。

  2.靖晖街15、16号,靖晖街20号304、404房。

  3.赤岗东三街7号楼。

  (二)海幢街道

  1.杏坛大街43、50号。

  2.宝岗大道中仁厚直街68号。

  (三)素社街道

  1.海联路339号晓华轩。

  2.东晓路鸭墩新街6号之二、8号。

  (四)沙园街道

  1.西华里五巷9号、10号及之一、11号、13号、18号。

  2.奋勇三街4号、奋勇七街3—5号。

  3.西基东37号1-8层01房、36号101房、92号。

  (五)龙凤街道凤凰三街26号1-6层03、04房。

  (六)江海街道

  1.聚德路32号D16栋。

  2.七星岗3号大院之二。

  3.新安后街13号4栋。

  4.赤岗路216号。

  5.敦和路293号。

  6.赤岗路277号。

  (七)琶洲街道大涌东围街5号及之1,6号之2、之3,7号及之1。

  以上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本文标签: 街道  之二  防控  区域  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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