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关于解除疫情防控风险区域管控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经阳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研判,决定自2022年11月20日3时起,解除阳春市疫情防控风险区域管控。现通告如下:
解除潭水镇旗鼓村委会俄公塘村民小组38、39、40、41、42号房屋高风险区域管控,由高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解除后,阳春市已无高风险区,全市实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解封”不能“解防”。请广大群众继续做好个人防护,养成科学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等良好卫生习惯。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让我们共同努力,切实落实防控措施,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感谢广大市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此通告。
阳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