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定济南市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
自即日起,将槐荫区腊山街道腊山南苑二区北区3号楼,天桥区药山街道粟山路37号至53号、52-1号至78号(东至蓝翔路,西至东宇大街)划为高风险区;
将槐荫区腊山街道腊山南苑二区北区除3号楼以外的楼栋划为中风险区;
将槐荫区、天桥区除中、高风险区外的其他区域划为低风险区。
济南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0日
社会热点2022-11-20 07:29:00未知
关于划定济南市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
自即日起,将槐荫区腊山街道腊山南苑二区北区3号楼,天桥区药山街道粟山路37号至53号、52-1号至78号(东至蓝翔路,西至东宇大街)划为高风险区;
将槐荫区腊山街道腊山南苑二区北区除3号楼以外的楼栋划为中风险区;
将槐荫区、天桥区除中、高风险区外的其他区域划为低风险区。
济南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