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上午6时起未在珠海完成“3天2检”人士入境澳门后须再接受一次核酸检测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表示,因应内地各地疫情变化,为配合珠海市实施由外地到珠海市人士“3天2检”的措施,由11月9日上午6时起,由珠海市、中山市坦洲镇及三乡镇以外地方经珠海市入境澳门的人士,如未在珠海市完成“3天2检”的措施,入境澳门后须至少在当天或次日接受一次核酸检测,检测采样时间与上次(包括在珠海市进行的一次)采样至少相隔12小时。
应变协调中心又指出,在到达珠海市已接受1次落地核酸检测及在相隔至少12小时后于珠海市再接受1次核酸检测的人士,或在到达珠海市已接受1次落地核酸检测及入境澳门1天后再接受了1次核酸检测的人士,均毋须再接受检测。相关人士可预约进行核酸检测检测,预约连结如下:
免费排查预约连结(核检结果不会在澳门健康码上显示,且不可用作通关):https://app.ssm.gov.mo/specialgrouprnatestbook ;
自费预约连结(可提供纸本检测证明,核检结果可上澳门健康码并用作通关):https://eservice.ssm.gov.mo/rnatestbook;
前往核检站前不须进行抗原检测。
应变协调中心呼吁各公共部门、企业和机构督促属下工作人员落实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