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例外地阳性感染者在宁阳县活动轨迹的公告
2022年11月8日,接外地协查信息,1名外地阳性感染者曾在我县活动。为进一步排查和消除风险隐患,现将其在我县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11月1日21:38在104国道以西堡头大街疫情防控查验点核酸采样;
11月2日12:55-13:54在山东晋煤明升达化工有限公司(堡头大街东首);
11月4日13:15,在104国道以西堡头大街疫情防控查验点核酸采样;13:34-14:26在山东晋煤明升达化工有限公司;
11月7日10:37-11:00在山东晋煤明升达化工有限公司。
请与上述时间、空间、轨迹重叠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备,不要外出,并积极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请广大居民及时关注官方发布信息,不信谣、不传谣,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7天内的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0538-5615562、0538-5623042
宁阳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