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县11月9日、10日继续开展预防性核酸筛查工作的通告

社会热点2022-11-17 14:58:04佚名

乐亭县11月9日、10日继续开展预防性核酸筛查工作的通告

  乐亭县11月9日、10日继续开展预防性核酸筛查工作的通告

  当前,全国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的态势,我市多地部分区域也实施了临时管控,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及时排查潜在风险,有效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分析研判,决定于11月9日、11月10日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2轮预防性核酸筛查。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人员范围

  乐亭县域内所有居民(含常住、外来人员)。

  二、采样时间和地点

  1、采样时间:11月9日、11月10日每日上午6:30开始。

  2、采样地点:由所在乡镇、街道统一安排,在指定采样点进行。

  三、具体要求

  1、请按照社区(村)通知要求,主动参加、相互告知,主动配合工作人员组织安排,积极做好样本采集工作。所有人员须按照“不漏一户、不漏一人”的原则,做到应检尽检。

  2、采样期间,请提前准备好电子健康码或身份证,严格保持“两米线”距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采样完成后,请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统一指挥,按照规定路径尽快离开采样点。

  3、每做完一次核酸采样,各采样点人员发放当日核酸检测证明。请妥善保管核酸检测证明,凡进出社区(村)卡口、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均需主动出示凭证。

  4、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不能进行核酸采样,请提前向社区(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接种疫苗48小时后及时补采。

  5、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前,请尽量减少流动,不参与聚集性活动,如有发热等不适症状,请做好个人防护,主动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6、请主动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对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的人员,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对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居民理解和支持,主动参与、主动检测、配合查验,筑牢群防群控的坚实防线,共同守护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乐亭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8日

本文标签: 核酸  乐亭县  疫情  主动  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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