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等级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海珠区决定将以下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
一、自2022年11月16日14时起调整的区域
(一)赤岗街道
1.新港中路344号之二大院。
2.愉景南苑小区礼贤轩A、C座。
3.新港西路206号大院11、26栋。
4.新港西路214号大院4栋。
(二)新港街道
立新街23号。
(三)瑞宝街道
1.瑞兴新村六巷14—16号,五巷13—15号。
2.瑞海新村一巷4—6号,二巷4—6号。
二、自2022年11月16日16时起调整的区域
江海街道新村东华六巷10号、12号、12号之一、14号,六福华庭D栋。
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海珠区公布的疫情防控有关信息,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要及时就诊,并如实告知情况。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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