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者:晏某某,男,15岁,居住浏阳市关口街道升平村春姑组,11月13日乘坐G1169次列车从外省抵长,当日核酸检测阳性,11月14日经复核确认阳性。目前该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感染者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1月13日
15:57,从郑州东站乘坐G1169赴长
20:10,到达长沙南站
20:20,在长沙南站核酸采样点采样
21:20,乘坐滴滴拼车(湘AD83185)离开长沙
23:00,在浏阳市关口街道金口村长坪段宁鹏零食超市处下车
23:02,搭乘其父亲摩托车前往关口街道金口村长坪段刘小张烧烤店购买夜宵
23:15,驾驶摩托车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11月14日
07:15 ,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现正在全面排查上述感染者的活动轨迹、人员接触情况,已追踪到的风险人员均已管控和采样,检测结果待出,其他风险人员正在排查中。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疫情防控机构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浏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执行入浏防疫要求。外省入浏人员应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入浏即检”防疫要求,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来浏,在第一入浏点进行落地核酸检测,同时按照规定参加每日核酸检测并严格落实当地的疫情防控措施。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日常工作生活中,要戴好医用一次性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进入公共场所扫“湖南场所码”,坚持“1天1次”核酸检测。
3.广大市民朋友要适时关注当地防疫政策,按要求履行法律义务,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开展扫码、测温、戴口罩、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