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疾控专家研判和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10日8时起,在辖区内新增划定临时管控区。具体如下:
一、具体区域
(一)巴川街道(2个)
1.仙鱼街13号(老国税局)
2.袁家花园3栋
(二)东城街道(2个)
1.拓新·御府小区
2.阳光丽都新城7幢
(三)南城街道(1个)
锦天水岸小区
二、防控措施
(一)对巴川街道仙鱼街13号2栋(老国税局)、袁家花园3栋,东城街道阳光丽都新城7幢,南城街道锦天水岸4栋实施以下管控措施:
1.临时管控期间严格做到“足不出户、上门服务”,人员不进不出。
2.临时管控后的第1、2、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根据核酸检测结果调整后续管控措施。
3.临时管控期间暂停所有聚集性活动及经营性活动。
4.做好心理疏导,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严格实行闭环转运。
5.每天对电梯等室内公共区域规范消毒,及时做好垃圾处置。在解除管控前,对上述公共区域开展一次规范消毒。
6.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及涉疫场所暴露人员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二)对巴川街道仙鱼街13号2栋(老国税局)以外楼栋、袁家花园3栋以外的楼栋,东城街道拓新·御府除8栋二单元以外楼栋,南城街道锦天水岸4栋以外楼栋实施以下管控措施:
1.临时管控期间严格做到“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的方式,到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2.临时管控后的第1、2、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根据核酸检测结果调整后续管控措施。
3.临时管控期间暂停所有聚集性活动。除生活物资保供场所外,其他经营性场所暂停营业。
4.做好心理疏导,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严格实行闭环转运。
5.每天对电梯等室内公共区域规范消毒,及时做好垃圾处置。在解除管控前,对上述公共区域开展一次规范消毒。
6.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及涉疫场所暴露人员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2022年11月10日23时至11月13日23时。
一、管控区域
(一)蒲吕街道:龙桥社区、大坪社区、穆莲社区、葫芦社区。
(二)水口镇:大滩村。
二、管控时间
2022年11月10日23时至11月13日23时。
三、管控措施
(一)管控期间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方式,到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
(二)连续开展3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每人每天必须参加。每日开展健康监测,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三)医疗机构、药店、生活超市、农贸市场、物流配送中心等保障基本生活需要的场所,可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下继续营业。KTV、舞厅、网吧、酒吧、影剧院、剧本娱乐(“密室逃脱”“剧本杀”)、足浴店、洗浴场所、美容院、茶楼、棋牌室、溜冰场、游泳馆、健身场所等密闭性文娱体育场所以及各类培训机构暂停营业。
(四)暂停举办庙会、民俗活动、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展会促销、坝坝舞等各类聚集性活动,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停办、聚会不办。从严控制农村赶集活动。
(五)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等城市保障企业,生活物资、医疗物资等民生保供企业,在严格落实闭环管理、员工“点对点”闭环上下班的基础上有序开展生产经营。
(六)区域内工业生产企业、施工工地,在严格落实闭环管理、员工“点对点”闭环上下班的基础上有序开展生产经营、建设施工。
(七)机关企事业单位原则上线上办公,确需线下办公、生产的,严格落实闭环管理,职工“点对点”上下班。
(八)区域内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等暂停线下教学,实行线上教学。养老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实行封闭管理,暂停探视、来访等活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暂停服务。
(九)以上区域内,原已划定的高中风险区和临时管控区域管控措施不变,原已划定的高中低风险区和临时管控区解除管控后继续按照本通告有效期内的措施执行。
(十)自2022年11月2日以来,到访过以上临时管控区域的人员,务必主动向现住所地村(社区)报备,落实“三天三检”,3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原则上居家。
上述管控措施由行业主管部门、属地镇街及物业公司等单位负责实施,希望广大市民严格遵守,对违反管控措施造成社会面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也欢迎广大市民朋友向所在村(社区)监督举报。未尽事宜,以铜梁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自2022年11月10日18时起
一、具体区域
(一)东城街道(2个)
1.德隆家园电子公寓(金川大道与龙飞路交叉口西南140米);
2.龙华汽车修理厂(兴农东街42号)。
(二)侣俸镇(4个)
斑竹社区、白塔村、平堰村、太石村。
二、防控措施
(一)对东城街道德隆家园电子公寓2栋(金川大道与龙飞路交叉口西南140米)、龙华汽车修理厂2单元(兴农东街42号)实施以下管控措施:
1.临时管控期间严格做到“足不出户、上门服务”,人员不进不出。
2.临时管控后的第1、2、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根据核酸检测结果调整后续管控措施。
3.临时管控期间暂停所有聚集性活动及经营性活动。
4.做好心理疏导,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严格实行闭环转运。
5.每天对电梯等室内公共区域规范消毒,及时做好垃圾处置。在解除管控前,对上述公共区域开展一次规范消毒。
6.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及涉疫场所暴露人员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二)对东城街道德隆家园电子公寓2栋(金川大道与龙飞路交叉口西南140米)以外楼栋、龙华汽车修理厂2单元(兴农东街42号)以外楼栋,侣俸镇斑竹社区、白塔村、平堰村、太石村实施以下管控措施:
1.临时管控期间严格做到“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的方式,到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2.临时管控后的第1、2、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根据核酸检测结果调整后续管控措施。
3.临时管控期间暂停所有聚集性活动。除生活物资保供场所外,其他经营性场所暂停营业。
4.做好心理疏导,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严格实行闭环转运。
5.每天对电梯等室内公共区域规范消毒,及时做好垃圾处置。在解除管控前,对上述公共区域开展一次规范消毒。
6.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及涉疫场所暴露人员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