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常态化管理期(11月1日起),邯郸电动车上牌是不能进行容缺办理的。
11月1日集中登记期过后,容缺办理相关系统将关闭,不符合国标的将无法办理登记挂牌;符合国标的也不可再容缺办理,即:电动自行车所有人不能提供真实、有效购车发票、整车出厂合格证明的,将无法进行登记挂牌。根据《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电动自行车需登记挂牌后依法上路行驶。对未登记上牌、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将依法进行相应处罚。
常态化管理期:现场交验电动自行车,提交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购车凭证或者其他来历合法合规证明以及电动自行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且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