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佩戴口罩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
规范佩戴口罩是有效降低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减少公众交叉感染最简单、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当前,鹤城区主城区疫情形势仍然严峻,为进一步筑牢疫情防控防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就全市居民在公共场所规范佩戴口罩通告如下:
1.进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交通站场、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农贸市场、营业大厅、网吧、酒吧等公共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学校、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监所等特殊场所须规范佩戴口罩。
2.乘坐高铁、火车、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飞机、轮船等公共交通工具,进出厢式电梯、公共厕所等公用封闭空间须规范佩戴口罩。
3.进入景区、公园、广场等户外场所须规范佩戴口罩。
4.全市所有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必须规范佩戴口罩上岗。
5.全市所有党员干部、共青团员、机关工作人员、志愿者等要带头佩戴口罩,主动当好佩戴口罩的宣传员和传导员,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6.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在各场所出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佩戴口罩提示,加强对进入人员佩戴口罩的管理。
7.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不定期开展佩戴口罩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怀化市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