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民政局关于恢复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的公告
根据目前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婚姻登记业务稳妥有序开展,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7日起,我局婚姻登记处恢复业务办理,现公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为避免人员扎堆,每天办理婚姻登记人数按原则实行总量控制,根据当日排队次序依次办理婚姻登记业务,办理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务必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做好相关防护措施,配合落实“一扫三查”,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查48小时(兰州居民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禁止红黄码人员、未佩戴口罩者进入办公大厅。如发现体温异常的,建议在家隔离观察或到就近医院就诊,待体温正常后再到登记处办理登记。
三、当事人如有不执行上述要求的,不予办理婚姻登记。婚姻登记申请人在办理婚姻登记过程中,请自觉保持1米线距离,登记办理结束后必须立即离开登记场所。四、工作人员每天上下班对登记处室内、外进行清洁和消毒工作,保持室内通风。
咨询电话:0931-5238945
榆中县民政局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