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曲县人民法院关于有序开放诉讼服务场所和恢复线下诉讼服务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法院工作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开放线下诉讼服务场所,恢复线下诉讼活动,现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11月3日(星期四)起,阳曲县人民法院开放线下诉讼服务场所,恢复线下诉讼活动。
二、当事人、代理人等诉讼参与人到诉讼服务中心办理有关业务,请遵守以下规定:
1.请自觉遵守来访和疫情防控要求,服从工作人员指引,接受安检人员的安全、防疫检查;
2.请主动配合“测温、扫码、验证、戴口罩”等疫情防控要求。体温、健康码异常、无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未戴口罩的,不得进入诉讼服务场所;
3.请自觉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的距离,不发生聚集交谈、喧哗、吵闹等行为,办理完诉讼事项后及时离开。
三、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建议当事人及代理人继续优先选择下列方式办理诉讼事务:
1.请案件当事人和代理律师尽量选择通过阳曲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小程序等方式线上办理立案、缴费、查询、调解、庭审、送达等事项。
2.网上立案不便的,可将相关材料通过邮寄方式向我院提交。邮寄材料时请写明准确的联系方式及送达地址,便于工作人员与您沟通联系。
诉讼立案材料、执行立案材料邮寄地址:阳曲县新阳西大街9号,阳曲县人民人民法院立案庭收,邮政编码030100,联系电话:0351-5528417。
四、根据审判工作需要,阳曲县人民法院已逐步有序恢复线下庭审、听证等诉讼活动,来院参加线下诉讼活动的当事人必须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五、本院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调整线下工作方案(详情见阳曲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相关推送)。因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阳曲县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