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县关于动态调整疫情期间防控措施的通告(第57号)
为切实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形势,经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调整部分疫情防控措施。现将过渡期内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各居民小区继续保留一个出入口,属地乡镇和包抓单位继续做好值班值守,居民每户每天凭出入证允许一人外出,工作人员凭工作证外出,严格落实“一扫三查”(扫“白银快办”、查健康码、查行程卡、查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二、各乡镇、村社继续保留卡口值班,群众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可在本乡镇内开展以家庭为单位的生产活动,非必要不出乡镇。
三、机关事业单位恢复正常上下班,中小学继续开展线上教学。各企业、建设单位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实行闭环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好监管责任,保证各企业正常生产、各重点项目有序建设。
四、所有行业从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核酸检测频次进行核酸检测,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落实。
五、各市场经营主体在落实好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逐步有序恢复营业。餐饮单位提供到店自取或外卖订餐,禁止堂食。公众娱乐休闲场所、人员聚集经营场所、公共文化活动场所继续暂停营业。
六、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及各类允许开放的经营场所,必须规范佩戴口罩,严格落实“一扫三查”(扫“白银快办”、查健康码、查行程卡、查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各经营场所要安排专人负责以上措施落实。发现扫码人员出现红黄码、弹窗等情况,要及时向“白银快办”专班(0943-7340186)报告人员情况,该人员不得进入相关场所,并提醒其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责任。
七、减少跨区域流动,非必要不离靖,确需离靖的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八、严控人员聚集活动,坚持“喜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暂不举办大型会议、各类线下培训。
九、请广大居民朋友继续增强防控意识,坚持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7日内出现本土疫情的县(市、区、旗)旅行或出差,县外来靖返靖人员严格执行主动报备、入靖即核酸检测、三天两检(间隔24小时)等防控政策,7日内不聚集、不聚餐、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以上措施自2022年11月1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白银快办”专班联系电话:0943-7340186
靖远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