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卧龙区发出通知要求十月初一“寒衣节”期间禁售禁放烟花爆竹。
根据“寒衣节”有祭扫的习俗,要从10月22日(农历九月二十七)开始,督促各乡镇(街道)、村(社区)、组,通过宣传车、悬挂条幅、张贴公告、乡村喇叭、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动员广大群众主动上交、自觉不燃放。引导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摒弃烧纸钱、燃香烛、放爆竹等明火祭祀方式,提倡以献花、植树、网上祭扫等文明环保的方式寄托哀思。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对私自生产、销售、存储、运输、燃放等行为进行有奖举报。
要突出重点场所的管控。突出陵园、公共墓园、墓场、寺庙等重点场所管控,严格落实定人、定岗、定责“三定”管控要求,制定重点场所重点时段禁售禁放执勤值守和应急工作方案,不间断对重点区域进行现场巡查,及时发现、制止、打击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严查外市流入,杜绝周边非法输入,与外市交界处各乡镇、村(社区)要结合国省、县乡道疫情防控卡口、全城各高速卡点加强检查盘查。
要强化督导检查。从10月22日至10月28日,市烟花爆竹禁售禁放指挥部5个督导组启动常态化暗查暗访工作机制,对检查情况要落实日报告制度。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指挥部成立的9个督查组,要切实履职尽责,按照分包乡镇(街道)开展全方位、高密度暗访督查,对殡仪馆、公墓等祭祀场所和存在隐蔽销售烟花爆竹的门店进行重点督查,一经发现燃放、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交由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切实起到“打击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确保禁售禁放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