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者 1:李某某,男,16岁,10月26日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感染者 2:黄某某,女,16岁,10月26日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目前,2名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我县正在有序开展流调溯源、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医疗救治、街道社区防控等处置工作。
经初步流调,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李某某:
10月21日
12:30左右 隆回县中医院对面的怀仁大药房买药。
10月24日
18:10左右 前往桃花坪街道松坡街25号亲戚家。
10月24日
19:00左右 出入隆回县人民医院急诊科。
除上述活动外,其他时间均在学校上学(寄宿),未外出。
黄某某:
10月20日
15:00左右 离开学校步行前往大桥路螺鼎记螺蛳粉店吃粉,然后到大桥路蜜雪冰城购买饮料,随后返回学校未外出。
10月21日至10月25日
均在学校就读未外出。
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村(社区)或隆回县疫情防控指挥部(0739-8111796)或隆回县疾控中心(0739-8232059)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全县疫情形势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已启动应急机制。请广大居民增强防范意识,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应急处置要求,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做到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错峰有序参加核酸检测,主动配合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加强自身和家人健康监测,时刻关注疫情变化,不信谣、不传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