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疫情防控最新规定

社会热点2022-03-24 12:38:49佚名

  桐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

  (2022)第9号

  为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实施封闭管理。根据疫情情况,划定封控区、管控区,实行封闭管理。落实24小时值守。入口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人不出户、服务上门”,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

  二、非必要不出城。确需出城的,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向所在单位或社区(村)履行报批手续。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职工要带头执行疫情防控规定。

  三、非必要不来桐。严格限制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人员来(回)桐,中、高风险地区来(回)桐人员落实集中隔离措施。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人员非必要不来桐,确需来的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目的地后做好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

  四、加强重点场所防控。商场、宾馆、酒店、农贸市场、景区景点等公共场所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消毒、一米线”等规定。KTV、酒吧、网吧、游戏厅、电影院、棋牌室、麻将馆、室内健身房、洗浴中心、美容点、按摩足疗等密闭空间娱乐经营场所暂停营业。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暂停线下培训。学校、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精神病医院、看守所等特殊场所实行封闭式管理。

  五、加强社会面管控。非必要不举办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严格控制大型会议、活动审批监管。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确需举办会议、活动的,须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批准,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能缓办就缓办”的原则。严控人数、规模、时间,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六、发挥“哨点”作用。各类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哨点”作用,严格落实预检分诊、首诊负责制,主动询问活动轨迹及接触史。药店禁止销售“一退两抗一止”,发现购药人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及时做好实名登记并报告。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继续增强防护意识,不聚集不聚会,做好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一米线’等日常防护,主动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桐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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