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工作,减轻群众负担,按照省医保局相关规定,威海市医疗保障局发布了多人混合核酸检测收费标准,对根据疫情需要,按照卫生健康部门技术要求和标准进行混合核酸检测时,5个样本混检检测费用为每人次30元,10个样本混检检测费用为每人次20元,不得另外收取检测试剂等其他费用。单个人员检测仍执行原标准。
同时要求各相关医疗机构设置专门窗口和区域,为单独进行核酸检测的提供采样服务,并不得收取挂号费、门诊诊察费(一般诊疗费)。严格落实明码标价有关规定,自觉接受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此标准自2021年2月11日起施行,疫情结束后自行废止。